变态!坦洲男子对7名儿童实施猥亵,被判刑五年三个月
记者7月3日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,该网公布了广东法院2019宣判的3起猥亵儿童罪案件裁判文书、2018年宣判的13起猥亵儿童罪案件裁判文书。其中,坦洲一人被终审判决犯猥亵儿童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。
对7名儿童实施猥亵,被判刑五年三个月
法院查明,2017年6月开始,被告人韦某以金钱、零食为引诱,多次在其居住的中山市坦洲镇某花园×期×栋×梯202房内,以强行搂抱、亲吻嘴脸部及播放黄色视频等方式,对被害人李某甲、李某乙、李某丙、陈某甲、骆某、陈某乙、李某丁(均未满14周岁)实施猥亵行为。
2018年4月17日,公安人员在上述202房抓获被告人韦某,并从其身上缴获手机2部。归案后,韦某如实供述了上述主要罪行。
经中山第一法院、中山中院审理,被告人韦某近期被终审判决犯猥亵儿童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。
暑期是孩子容易受到性侵害的时段,坦洲家长们要教会孩子如何保护自己。
儿童容易被性侵害的原因
① 由于儿童年龄小、缺乏辨别力、缺乏必要的警惕和自我保护意识,加之身体力量与成年人相差悬殊等特点,很容易成为受害人。
② 有的学校管理不善,导致品质不好的败类混入了教师队伍。
③ 父母不重视孩子的变化,甚至不相信孩子,使孩子遇到不法侵害后无处诉求。
④ 不良文化和社会风气的影响。
⑤ 性教育的滞后。
⑥ 青春期教育,不能只停留在“生殖教育”层面,还要进行“身体权利”和“人与人”关系的教育。
?儿童性侵该如何处罚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二百三十六条 【强奸罪】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
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:
(一)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;
(二)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多人的;
(三)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;
(四)二人以上轮奸的;
(五)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。
第二百三十七条 【强制猥亵、侮辱罪、猥亵儿童罪】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,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猥亵儿童的,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。
那谁能摸?
这些人都
不·可·以·摸·你!!!
这些行为都是不对的,要马上拒绝!大声地说:STOP!
如果他已经用暴力侵犯你了,这绝对不是你的错,爸爸妈妈永远爱着你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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